1.运城市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原书记、局长黄新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乡村振兴项目等工程方面提供帮助等问题。2014年至2022年,黄新苏在担任绛县民政局负责人和农业农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连片示范片项目等11个工程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25万元;2020年至2023年,黄新苏在担任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美丽乡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礼品礼金,共计价值3.25万元。黄新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黄新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原副乡长秦叶琴优亲厚友、套取国家补偿款、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9年,秦叶琴在担任上党区荫城镇唐王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23.92万元;伙同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迁坟补偿款共计10.45万元,并占为己有;挪用集体资金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利用职务便利,指定其亲戚供应唐王岭村年终福利共计47万余元。秦叶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秦叶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忻州市原平市同川镇三资中心原主任赵炜违规挪用公款问题。2022年至2023年,赵炜利用职务便利,在发放抗震房改造补助资金、劳务派遣费用过程中,通过制作虚假领取资金花名表方式,挪用公款41.85万元用于其个人支出。2023年5月,赵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大同市浑源县沙圪坨镇老僧洼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润套取惠农补贴,盲目上项目等问题。2006年至2022年,杨润利用职务之便,以弄虚作假方式,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和种粮补贴款1.71万元;2020年至2021年,在未充分了解村民种植意愿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致使上级财政投资购买的175.5亩万寿菊种苗因村民抵触未种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17年至2020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征占村民和村集体土地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1万元。杨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杨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吕梁市兴县蔡家会镇蔡家会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东平侵吞集体资金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张东平利用其建设、经营村集体肉牛养殖场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招投标、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分别侵吞工程建设款137.95万元、售牛款63.35万元。张东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张东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